龙州县(LongzhouXian)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辖县,边防要地。位于自治区西南部,左江上游,平而河与水口河汇合处,与越南高平省毗邻。面积2317.8平方公里,人口25.32万。县府驻龙州镇。龙州建制始于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南大门历史悠久的古城。地形以龙州盆地著称,一般海拔约200米,最高峰大青山海拔1046米。地处南亚热带南沿,气候暖和湿润,常年无霜,植物繁茂,动物种类繁多,建有岗自然保护区。经济林有棕榈、橡胶、木菠萝、八角、櫶木等。櫶木为龙州特有珍贵木材。龙州为边防重镇,西有水口关,西南为平而关。龙州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左江革命胜地。1930年2月1日,在中共广西前委、李明瑞、俞作豫等领导下,爆发了震撼左右江的龙州起义,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重要的革命遗迹有红八军军部旧址。名胜古迹有小连城和棉江花山崖壁画等遗迹。龙州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如春,各种资源极为丰富。
龙州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